项目名称: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审批
法律依据: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》
一、申请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批件需报送以下材料:
1、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申请表
2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初审意见
3、产品配方
4、功效成份、使用依据及功效成份的检验方法
5、生产工艺
6、产品质量标准(企业标准)
7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化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
8、卫生部认定的化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
9、产品设计包装(含产品标签)
10、 产品说明书样稿
11、受委托申报单位应提交委托申报的委托书
12、可能有助于产品审评的其它资料
以上资料原件1份,复印件4份。另附未启封的完整产品样品小包装1件
二、办理程序和工作时限:
程序 执行部门 工作时限
检验 1、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化妆品检验机构
2、 卫生部认定的化妆品检验机构
初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20工作日
受理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卫生许可受理处 5工作日
评审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卫生许可评审处 70工作日
批准 卫生部 20工作日
三、收费标准:1000元/产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