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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申报指导
 
     项目名称: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或使用量


  一、申请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或使用量需报送以下材料:
  1、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或使用量申请表
  2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初审意见(进口的食品添加剂除外)
  3、拟添加食品的种类、使用量
  4、使用拟申请的添加剂生产的食品的生产工艺
  5、使用拟申请的添加剂生产的食品的标签(含说明书)样稿
  6、国内外有关安全性资料及其它国家、国际组织允许使用的证明文件或资料
  7、食品中该添加剂的检验方法及3批食品中该种添加剂含量的检验报告,如不能提供须说明情况
  8、试验性使用效果报告(营养强化剂需提供稳定性试验报告) 
  9、根据产品特性卫生部认为应提交的其它资料


  以上资料原件1份,复印件4份。


       二、办理程序和工作时限


   程序         执行部门        工作时限
   检验 
   初审      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      20个工作日
   受理  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卫生许可受理处  5个工作日
   评审  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卫生许可评审处  70个工作日
   批准       卫生部           20个工作日


  三、食品添加剂不收取评审费

上一条:新资源食品卫生行政许可申报指导
下一条:卫生部食品添加剂申报与受理规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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