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置首页

 http://people.gaotai.gov.cn

  网站首页企业服务中心

 
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程序
 
     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经审批机关批准后,申请者应在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,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设立登记。登记主管机关自受理申请人设立登记全部文件、证件之日起30日内,做出核准登记或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,经核准登记的,按规定收取登记费后,颁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,并由登记主管机关发布公告。营业执照签发日期,即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成立日期。

    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设立登记时,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:

     (一)由企业正、副董事长签署的《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登记表》;

     (二)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;

     (三)项目建议书、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;

     (四)合同、章程(含附件、中外文本)以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批准证书(副本原件一份);

     (五)投资者所在国家(地区)政府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;

     (六)投资者的资信证明(应由同该投资者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,中方投资者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,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明);

     (七)董事会名单及董事会成员、正、副总经理的委派任职文件及上述人员的简历、身份证明;

     (八)企业住所使用证明;

     (九)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。




上一条: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驻注销登记程序
下一条: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登记程序

版权所有:高台县人民政府 技术维护:高台县网络信息中心 Copyright(C) 2003 The People's Government of Gaotai county
 陇ICP备05002962号 地址:高台县城关镇县府街10号 邮编:734300 电话:(0936)6625166
本站永久域名:http://www.gaotai.gov.cn
 
设置首页 - - 网站地图